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2)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23400元。(3)企业收取预收货款20000元。(4)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已知其成本为500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60000元。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业务,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0 B: 8500 C: 9350 D: 10200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2)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23400元。(3)企业收取预收货款20000元。(4)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已知其成本为500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60000元。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业务,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0 B: 8500 C: 9350 D: 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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