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丙材料5000千克,每千克15元,共计7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2750,代垫运杂费300元,总计88050元,分录如下()。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丙材料5000千克,每千克15元,共计7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2750,代垫运杂费300元,总计88050元,分录如下()。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将自产的仪器50台用于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00元/台,该月同类产品含税售价2457元/台。该企业2010年6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A: 17850 B: 12750 C: 20884.5 D: 14133.19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将自产的仪器50台用于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00元/台,该月同类产品含税售价2457元/台。该企业2010年6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A: 17850 B: 12750 C: 20884.5 D: 14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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