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 822.8 B: 816.8 C: 808.6 D: 811.6
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 822.8 B: 816.8 C: 808.6 D: 811.6
某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822.8 B: 816.8 C: 808.6 D: 811.6
某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822.8 B: 816.8 C: 808.6 D: 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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