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有两级,根据用地类别的不同,一类建设用地由国务院审批,对应的土地主管部门为国土资源部;另一类建设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对应的土地主管部门为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举一反三
-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需人民政府或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如何进行用地预审() A: 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预审 B: 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上级国土部门备案 C: 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D: 由该人民政府预审,并报上级国土部门备案
- 国务院批准范围以外的建设用地由()批准。 A: 国土资源部 B: 住建部 C: 省级人民政府 D: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 ()应当在收到市、县人民政府已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有效凭证后,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文件。 A: 国土资源部 B: 财政部 C: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D: 省财政厅
- (国土资发【2007】326号)规定,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日内,将有关数据利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网报送至国土资源部。 A: 5 B: 10 C: 15 D: 30
- 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批准的。 A: A国务院 B: B省级人民政府 C: C国土资源部 D: D省级土地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