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潘某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潘某、包某三人订立收养协议,陈煜由包某收养,今后一切与陈某概无关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5年后,潘某与包某生下一女,取名包红。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几年后,陈某、包某相继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因未办理收养登记,包某与陈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父子关系
B: 陈煜作为包某生前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人,可适当分得包某遗产
C: 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D: 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A: 因未办理收养登记,包某与陈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父子关系
B: 陈煜作为包某生前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人,可适当分得包某遗产
C: 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D: 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举一反三
- 陈某父母于2008年离婚,此时陈某年仅5周岁。2010年陈某的母亲与徐某再婚,此后陈某一直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2018年陈某的生父与继父先后因病去世,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 陈某无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B: 陈某无权继承其继父徐某的遗产 C: 陈某既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其继父的遗产 D: 因为陈某为未成年人,所以只有在征得其生母同意后才可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 陈某与李某于2011年4月经协议离婚,半个月后又旧情复燃,重新共同生活。现陈某继承大笔遗产,又欲抛弃李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此案( ) A: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B: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C: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D: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 .陈某1999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俱。2001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02年李某得知1997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 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2001年李某母亲去世,李某继承其遗产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A: 陈某的转业费 B: 李某所购置的家俱 C: 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稿费 D: 李某母亲的lO万元遗产
- 陈某早年丧妻。有三女,长女陈甲、次女陈乙,小女陈丙。1995年陈甲和陈乙相继嫁到外县。逢年过节回来看望陈某。陈丙一直随父生活,1992年陈丙与本地李某结婚,婚后经常过来照顾陈某。1994年3月,陈某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三间房屋由小女陈丙继承,并经公正处公证。1996年10月陈某死亡。去世之后除留下三间房屋外,还有银行存款6000元,因继承陈某的遗产,陈甲、陈乙跑回家中挑起事端。陈丙诉至法院。<br/>问:<br/>(1)陈某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br/>(2)陈甲、陈乙有无继承权?为什么?<br/>(3)陈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