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9
    依照甲与乙之间的合同,甲向乙交付了货物,但乙迟迟未向甲支付合同约定的20万元货款,乙已经陷入履行迟延。此外,乙欠丙30万元,已经到期;欠丁40万元,尚未到期。经过查账,甲发现乙对戊享有100万元的债权,早已到期,但乙一直未行使债权。请回答下列问题:甲和丙都向向戊行使代位权的话,那么甲和丙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数额分别是多少?()
    A: 20万元,20万
    B: 20万元,30万
    C: 100万,100万
    D: 50万,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