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学期内,对无故旷课、请假逾期不归和擅自离校者给予如下处理:(一)旷课10-20学时的,给予(__)处分;(二)旷课21-30学时的,给予(__)处分;(三)旷课31-60学时的,给予(__)处分;(四)旷课61-90学时的,给予(__)处分
举一反三
-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规定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A: 旷课19-2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B: 旷课30-4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C: 旷课50-7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D: 旷课80-89学时,给予开除学籍
- 对无故旷课者,旷课10 学时到19 学时的,给予( )处分。
- 对无故旷课者,旷课50 学时的,给予( )处分。
-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____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因旷课受到警告处分后,又旷课累计____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因旷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又旷课累计____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因旷课受到记过处分后,又旷课累计____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