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故旷课者,旷课10 学时到19 学时的,给予( )处分。
举一反三
- 对无故旷课者,旷课50 学时的,给予( )处分。
- 对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超过一定学时者,按下列规定处理正确的有( )。 A: 累计旷课10学时到19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B: 累计旷课20学时到2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 累计旷课30学时到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D: 累计旷课40学时到49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或按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 在一学期内,对无故旷课、请假逾期不归和擅自离校者给予如下处理:(一)旷课10-20学时的,给予(__)处分;(二)旷课21-30学时的,给予(__)处分;(三)旷课31-60学时的,给予(__)处分;(四)旷课61-90学时的,给予(__)处分
-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或连续旷课给予警告处分后,又旷课达10学时者,或连续旷课达30学时者,给予()处分。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警示 D: 留校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