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萌芽以英国的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的()。
A: A《疾病保险法》
B: B《济贫法》
C: C《工伤保险法》
D: D《社会保险法》
A: A《疾病保险法》
B: B《济贫法》
C: C《工伤保险法》
D: D《社会保险法》
举一反三
- 社会保障的萌芽以英国的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的()。 A: A《疾病保险法》 B: B《济贫法》 C: C《工伤保险法》 D: D《社会保险法》
- 一般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于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的()。 A: 《济贫法》 B: 《家庭津贴法》 C: 《国民救济法》 D: 《劳工疾病保险法》
- 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初萌芽是以( )的颁布为标志的。 A: 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 B: 1834年英国《新济贫法》 C: 1883年德国《疾病社会保险法》 D: 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
- 社会保障发展的萌芽阶段(1601~1882年)以()为标志。 A: 英国的《济贫法》 B: 德国的《疾病社会保险法》 C: 《贝弗里奇报告》的发表 D: 《国民保险法》的颁布
- ( )的颁布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 A: 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 B: 1834年英国《新济贫法》 C: 1883年德国《疾病社会保险法》 D: 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