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A: 免予政务处分 B: 不予政务处分 C: 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D: 从轻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①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②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③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④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活动。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 A: 政务处分政务处分 B: 处分政务处分 C: 政务处分处分 D: 处分处分
-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A: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B: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C: 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E: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F: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 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