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①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②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③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④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 以下属于公职人员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的有() A: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 B: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C: 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A: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B: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C: 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E: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F: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不属于可以对公职人员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是() A: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B: 主动采取措施,但未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 影响的 C: 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D: D.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