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30
    甲公司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1O月1日,甲公司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10月2日邮戳发出,10月4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10月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 10月5日
    B: 10月1日
    C: 10月4日
    D: 10月2日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