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刘好可以撤销对林某的赠与
B: 刘小好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林某的赠与
C: 刘好应在刘小好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 刘好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赠与的1万元
举一反三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是 A: 刘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张某,且已交付 B: 甲慈善基金会与乙希望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其10万元用于购买学习用品 C: 高某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侄女小高,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 陈某赠与薛某10万元,后薛某将与其发生口角的陈某的儿子小陈打成重伤
- 黄某答应赠与林某1万元,资助林某上学,并办理了公证。林某只有14周岁。黄某在给林某7000元后不再给了。林某认为黄某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给,于是向黄某要求其余的3000元。则( )。 A: 黄某应再给林某3000元 B: 黄某可以不给,因林某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 C: 黄某可向林某要求返还7000元 D: 赠与70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0元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 刘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5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9年刘妻死亡,1992年孟与黄某结婚另居,但逢年过节仍来探望刘。此后,刘之侄刘林,刘之弟、妹也与刘时有来往。2000年底,刘突病故,盂某、刘林、刘弟、刘妹四人争继承权。问:谁有继承权?
- 刘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5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9年刘妻死亡,1992年孟与黄某结婚另居,但逢年过节仍来探望刘。此后,刘之侄刘林,刘之弟、妹也与刘时有来往。2000年底,刘突病故,盂某、刘林、刘弟、刘妹四人争继承权。问:谁有继承权? ( )
- 中国大学MOOC:"刘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5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9年刘妻死亡,1992年孟与黄某结婚另居,但逢年过节仍来探望刘。此后,刘之侄刘林,刘之弟、妹也与刘时有来往。2000年底,刘突病故,盂某、刘林、刘弟、刘妹四人争继承权。问:谁有继承权?(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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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以20万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得20斤一级龙井茶。事后,刘某经专业机构检验该批龙井实为二级龙井,价格应该为10万元。其实王某明知是二级龙井,但仍将其视为一级龙井卖给刘某。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买卖显失公平,刘某有权通知王某撤销合同 B: 该买卖存在欺诈,刘某有权通知王某撤销合同 C: 刘某应在知道事实后1年内主张撤销 D: 该买卖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刘某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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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 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 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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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有一女。“文革”中,女儿因林某是富农怕受牵连而少来往。1974年,林某与住其房的娘家侄儿刘某在大队干部参加下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林的房产死后归刘,刘抚养林。1980年林病故。林女以刘某尽的义务少,而得的多(6间砖房)要求分房三间。还拿出一份林某的自书遗嘱(经查属实)确认女儿可分三间。刘某起诉,有四种意见,哪种合法 A: 按遗嘱处理 B: 按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C: 调解,林女分1~2间 D: 判决,林女补偿刘某6年的抚养费,房屋归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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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与张某的斗殴中被打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应赔偿( ) A: 刘某的抢救费用1万元和丧葬费5000元 B: 刘某之父(52岁,工人)的赡养费,每月若干元 C: 刘某之妻(30岁,工人)的扶养费,每月若干元 D: 刘某之子(6岁)的抚养费,每月若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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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张某(男,18岁)要求刘某(男,18岁)为其在盗窃时望风,刘某同意。某日晚,二人按约定前往万某家,刘某在门外望风,张某撬锁进入万某家后,见万某一人在家熟睡,便在客厅内搜寻财物,万某被惊醒后与张某搏斗,张某暴力制服万某后迫使万某交出1万元现金。张某得逞后将万某打昏,出门与望风的刘某逃跑。事后张某分给刘某3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