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的总体目标一般可归于下面两个类别之一:说明(to inform),或说服(to persuade)。这两个目标互不重合 。即某个演讲的目标,不会是即要说服听众,又要向听众说明。或者说,说明性演讲中,不必考虑说服听众,在说服性演讲中,不必向听众说明什么。
举一反三
- “说服听众某个观点”和“向听众说解事物”这两个目标常常在一个演讲中同时出现,但有主次之分而已。说服性演讲中常常要用例子,数据,证词等材料来说明,解释论点;说解性演讲中常常要说服听众相信,“我说的是事实”。
- 一般情况下,下列哪一个不能作为演讲的目标? A: 告知情况:向听众传递事件的信息 B: 说明事物:向听众说明某个事物状态的信息 C: 说服他人:通过演讲,转变或加强听众的观点 D: 展示自己:通过演讲,向听众证明自己的实力
- 【多选题】以下哪些是属于说服型演讲: A. 说服听众接受自己基于事实的分析好结论的演讲 B. 说服听众接受自己决定的演讲 C. 说服听众支持自己的策略、计划的演讲 D. 说服听众接受自己的价值观的演讲
- 下列关于说服性演讲的表述正确的有 A: 说服并不是演讲者单方面面向听众的行为 B: 说服是演讲者与听众互动交流的一个过程 C: 说服性演讲中听众与演讲者之间的心理互动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话沟通的情形特别相近 D: 说服性演讲中也需要演讲者简明扼要地向听众传递、解释信息
- 演讲的四种目的:传递信息、说服听众、教育听众和娱乐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