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30
    潘某向信用社贷款2万元,请在县武装部作出纳的朋友陈某在保证人栏目盖上武装部印章,而此事武装部领导并不知道,潘某经营中亏损无力还贷,信用社要武装部还,武装部经查系陈某所为并拒绝清偿。()
    A: 武装部应负保证责任。
    B: 虽然武装部领导不知情,但从保护善意第三人角度看,应认定该保证合同已成立。
    C: 该保证合同不成立,由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D: 保证合同成立,由武装部和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