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少数农户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举一反三
- 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是() A: 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B: 半社会主义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C: 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D: 农村人民公社 E: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一九五三年全国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百分之四十三;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业互助组已有一千万个左右,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近一万五千个。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成为引导农民过渡到更高级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农庄)的适当形式,它在目前整个互助合作运动中,日益显出重要的地位。”我国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有
- 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加入互助组。
- 到1956年底,全国只有极少数的个体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 ( )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 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 A: 1953 B: 1952 C: 1956 D: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