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在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即使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
举一反三
- 【多选题】在法律上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下面是关于要约邀请的一些说法,其中()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且是正确的。 A. 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不受其约束 B. 即使收到要约邀请的人为此已经做了准备工作,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C. 接受要约邀请的人因信赖而受到损失,发出要约邀请的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区别( ): A: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于订立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行为。 B: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使相对方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可以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 C: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其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允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D: 招公告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区别(): A: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其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允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B: 招公告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C: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于订立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行为。 D: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使相对方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可以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区别(): A: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其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允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B: 招公告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C: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于订立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行为。 D: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使相对方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可以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区别(): A: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其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允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B: 招公告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C: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表明仍处于订立合同的磋商阶段,是订约的准备行为。 D: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资格;要约邀请则使相对方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可以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