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及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其侵犯权益的行为,依《教师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是 ()
A: 教师申诉制度
B: 学生申诉制度
C: 学校事
D: 法律救济
A: 教师申诉制度
B: 学生申诉制度
C: 学校事
D: 法律救济
举一反三
-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制度。
- 《教师法》第39条对教师申诉作了明确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之内作出处理。” A: 半个月 B: 30日 C: 两个月 D: 一个月
- 《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分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分应当在接到申诉()日内作出处理。
-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和教师申诉制度都不属于行政渠道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