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货物早已备妥待运,但是,由于你方信用证延迟到达,货物不能按期装运。
举一反三
- 请注意1245号合约项下800台缝纫机备妥待运已久,但至今我们尚未收到你们的有关信用证。请速开证,以便装运。
-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出口900公吨某货物的合同,来证规定我方应于3、4、5月份分批等量装运,我方3月份装运了300公吨,4月份因货未备妥未装运,则( )
-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3000箱,5、6、7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五月份装运了l000箱,交单议付,收妥款项。六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七月份装运2000箱。根据现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不得拒付
- 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5月20日,货物装运后21天内交单,信用证效期为6月10日。受益人取得备运提单签发日为5月15日,备运提单上“on board”日期为5月19日,则受益人于6月5日交单可以被接受
- 来证规定有效期至9月底,最迟装运期9月10日,我方于9月5日备妥货物装船出运,只要我方于9月30日之前提交全套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可顺利收到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