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举一反三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一个月 B: 两个月 C: 三个月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10 B: 15 C: 20 D: 30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通过()可解除劳动合同。 A: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B: 工会协调 C: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D: 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E: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