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举一反三
- 哪些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的情形() A: 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B: 案件中止审理 C: 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 D: 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 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刑事诉讼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B: 被告人的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没有告知,有权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C: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 D: 法律援助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下列由《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实施所做的规定中,表述错误的是( )。 A: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B: 法律援助机构不得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C: 当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时,办案人员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D: 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