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与周燕结婚后,陈林继承了父母楼房5间,后来陈林因车祸去世,当时周燕已有身孕。陈林死后不到2个月,周燕产下一女孩,但因早产,所生女孩产后第三天即夭折。周燕因过度伤心也不久去世。陈林的哥哥陈森安葬子弟媳后,认为自己为弟弟、弟媳二人安排了后事,有权继承遗产,遂与周燕的母亲发生争执,并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陈林与周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陈林父母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B: 陈林死后,其遗产应为周燕腹中的胎儿保留一定的份额
C: 陈森是陈林死后唯一的亲兄弟,有权继承陈林死后的遗产的一部分
D: 胎儿死后的遗产应由其母周燕继承,周燕死后的遗产,应由她的母亲继承
A: 陈林与周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陈林父母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B: 陈林死后,其遗产应为周燕腹中的胎儿保留一定的份额
C: 陈森是陈林死后唯一的亲兄弟,有权继承陈林死后的遗产的一部分
D: 胎儿死后的遗产应由其母周燕继承,周燕死后的遗产,应由她的母亲继承
举一反三
- 陈某父母于2008年离婚,此时陈某年仅5周岁。2010年陈某的母亲与徐某再婚,此后陈某一直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2018年陈某的生父与继父先后因病去世,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 陈某无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B: 陈某无权继承其继父徐某的遗产 C: 陈某既能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其继父的遗产 D: 因为陈某为未成年人,所以只有在征得其生母同意后才可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 林的母亲与陈的祖母是同胞姐妹,林与陈的父亲是姨表兄弟,林与陈是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二人不同辈份不能结婚。()
- 陈某,3年前其丈夫去世了,随后她一直与公公住在一起并照顾老人。不久前,陈某的公公因病去世。在遗产继承上,她与丈夫的弟弟(即公公的小儿子)发生争执。老人的小儿子认为他大哥已经死了,陈某与公公之间已没有任何关系,她又不是法定继承人,而且公公也没讲过要分财产给她,陈某没资格分遗产,还说她与公公一起生活是她自愿的,没有人逼她这么做。陈某觉得很委屈,认为她在丈夫死后,依然照顾公公、婆婆的生活起居,继续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遗产应该有她的一份,但她又不知道如何与小叔子理论。请问:陈某能继承她公公的遗产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的丈夫已经去世,其与公婆的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B: 陈某可以代位继承陈某应当继承的遗产 C: 大儿子已经死亡,陈某公婆的遗产应当由丈夫的弟弟单独继承 D: 陈某作为对公婆进了扶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 陈某与李某于2011年4月经协议离婚,半个月后又旧情复燃,重新共同生活。现陈某继承大笔遗产,又欲抛弃李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此案( ) A: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B: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C: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D: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 某领导决定从王、陈、周、李、林、胡等6人中挑几人去执行一项重要任务,执行任务的人选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王、李两人中只要一人参加;李、周两人中也只要一人参加;王、陈两人至少有一人参加;王、林、胡3人中应有两人参加;陈和周要么都参加,要么都不参加;如果林参加,李一定要参加。 据此,可以推出( )。 A: 王、陈不参加 B: 林、胡不参加 C: 周、李不参加 D: 李、林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