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5
    陈某,3年前其丈夫去世了,随后她一直与公公住在一起并照顾老人。不久前,陈某的公公因病去世。在遗产继承上,她与丈夫的弟弟(即公公的小儿子)发生争执。老人的小儿子认为他大哥已经死了,陈某与公公之间已没有任何关系,她又不是法定继承人,而且公公也没讲过要分财产给她,陈某没资格分遗产,还说她与公公一起生活是她自愿的,没有人逼她这么做。陈某觉得很委屈,认为她在丈夫死后,依然照顾公公、婆婆的生活起居,继续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遗产应该有她的一份,但她又不知道如何与小叔子理论。请问:陈某能继承她公公的遗产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的丈夫已经去世,其与公婆的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B: 陈某可以代位继承陈某应当继承的遗产
    C: 大儿子已经死亡,陈某公婆的遗产应当由丈夫的弟弟单独继承
    D: 陈某作为对公婆进了扶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 D

    举一反三

    内容

    • 0

      陈某与潘某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潘某、包某三人订立收养协议,陈煜由包某收养,今后一切与陈某概无关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5年后,潘某与包某生下一女,取名包红。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几年后,陈某、包某相继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因未办理收养登记,包某与陈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父子关系 B: 陈煜作为包某生前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人,可适当分得包某遗产 C: 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D: 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

    • 1

      张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携其子于某与公公居住在一起,并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张某的公公去世后( )。 A: 于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张某无继承权 B: 张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于某不可代位继承 C: 张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于某享有代位继承权 D: 张某可以适当分得一些财产,但不享有继承权

    • 2

      陈某与李某于2011年4月经协议离婚,半个月后又旧情复燃,重新共同生活。现陈某继承大笔遗产,又欲抛弃李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此案( ) A: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B: 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C: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D: 陈、李为非法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 3

      张三儿媳妇在丈夫死亡后依然服侍和照顾公公到其死亡,张三儿媳妇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张三的遗产。()

    • 4

      陈林与周燕结婚后,陈林继承了父母楼房5间,后来陈林因车祸去世,当时周燕已有身孕。陈林死后不到2个月,周燕产下一女孩,但因早产,所生女孩产后第三天即夭折。周燕因过度伤心也不久去世。陈林的哥哥陈森安葬子弟媳后,认为自己为弟弟、弟媳二人安排了后事,有权继承遗产,遂与周燕的母亲发生争执,并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陈林与周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陈林父母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B: 陈林死后,其遗产应为周燕腹中的胎儿保留一定的份额 C: 陈森是陈林死后唯一的亲兄弟,有权继承陈林死后的遗产的一部分 D: 胎儿死后的遗产应由其母周燕继承,周燕死后的遗产,应由她的母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