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或低保边缘救助的程序?
由户主向户籍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人员收入及其他证明材料;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由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向居民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相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报镇(街道、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镇(街道、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对镇、街道、管委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给予批准,要求镇、街道、管委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再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的,由镇(街道、管委会)向其发放《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对于符合低保边缘户条件的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和低保边缘标准1.5倍以下的继续保留原待遇12个月不变。
- 1
低保救助记录反映了申请人是否获得过低保()
- 2
城市低保边缘户不享受下列哪种专项救助() A: 医疗救助 B: 教育救助 C: 保障金差额救助 D: 供暖救助
- 3
低保诚信承诺制度对低保申请人员和低保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 4
什么是城市低保?哪些人可以申请城市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