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从而结束了长达十年的金融分业混业之争。
A: 《州际银行法》
B: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 《银行持股公司法》
D: 《国民银行法》
A: 《州际银行法》
B: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 《银行持股公司法》
D: 《国民银行法》
举一反三
-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从而结束了长达十年的金融分业混业之争。 A: A《州际银行法》 B: B《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 C《银行持股公司法》 D: D《国民银行法》
-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是美国金融业从混业走向分业的转折点。()
- 下列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法律是()。 A: 《国民银行法》 B: 《麦克法顿法》 C: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D: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 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取消分业经营 A: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B: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法 C: 美国商业银行法 D: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 美国在( )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开始了混业经营时代。 A: 1933 B: 1966 C: 1999 D: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