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该公司董事长在未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的情况下,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效力
举一反三
- 为了使丙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甲公司作为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均未到会。于是甲公司代表自行主持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并表决作出了为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 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 该股东会虽无乙公司参加,但决议仍然有效 D: 该股东会表决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 下列各项中,会导致公司的决议不成立的有()。 A: 甲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经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B: 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对外转让股权,已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未经股东会表决 C: 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会召开的前一天通知全体股东,以致多数股东无法到场,后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增选王某为董事的决议 D: 丁股份有限公司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有4名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增加经理报酬的决议
- 青书学堂: (1).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