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2019年6月1日,东方公司向美达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同日收到美达公司签发并承兑的面值为339,000元的3个月期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价税款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