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中国大学MOOC:"凡在校期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如因成绩原因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生申请,通过学校的审核和审查,同样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 0

    内容

    • 0

      因处分未取得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若在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在国家级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以上奖励者,由本人提出授予学位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 1

      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返校重新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 2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 3

      达到毕业条件,所有学位课程的加权成绩达到什么条件,才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A: 所有学位课程的加权成绩不低于50分 B: 所有学位课程的加权成绩不低于55分 C: 所有学位课程的加权成绩不低于60分 D: 所有学位课程的加权成绩不低于65分

    • 4

      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须存入学生毕业档案,成绩达到准予毕业,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