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治县设立的区公所要经()批准
举一反三
- 我国的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经省级政府的批准,可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A: 区公所 B: 街道办事处 C: 行政公署 D: 居委会
-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设立若干区公所需经()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B: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C: 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D: 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A: 上一级人民政府 B: 省级人民政府 C: 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D: 本级人大常委会
-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 ),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A: 行政公署 B: 街道办事处 C: 区公所 D: 乡、镇
-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把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