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中接管直径小于89mm时,允许不另行补强
举一反三
- 不另行补强的最大开孔直径,当壳体名义厚度小于或等于12mm时,接管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
- 针对压力容器上开孔补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开孔补强降低开孔接管处的应力峰值 B: 整体补强方法非常不经济,只有在特定场合(如容器上开排孔、封头上开孔较多等)才使用 C: 只要最大接管外径≤89mm,可以不另行补强 D: 若在有效补强范围内,可作为补强的截面积大于等于开孔削弱所需最小补强面积 ,则开孔不需另加补强
- 容器上的开孔补强分为()。 A: 补强圈补强。 B: 接管补强。 C: 整体补强。
- 加工配制中,当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壁厚不大于12mm时,开孔接管或补强板外缘与容器壁纵焊缝之间的距离,最小不应小于()mm。 A: 100 B: 150 C: 200
- 容器的凸缘本身具有开孔补强作用,故不需另行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