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C.2021年7月1日前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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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 2020年7月1日前 B: 2021年1月1日前 C: 2021年7月1日前 D: 2022年1月1日前

    • 1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2月28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 2019年2月28日之前 B: 2020年2月28日之前 C: 2021年2月28日之前 D: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 2

      王某租赁张某的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B: 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C: 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D: 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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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租赁张某的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B: 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C: 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D: 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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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9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2018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 B: 2018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C: 2018年9月30日~2019年9月30日 D: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