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所出口一批花生,合同规定花生的水分为最高19%、含油量为最低15%、杂质为最高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
举一反三
- 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 )。
- 我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 14% 、含油量为最低 18% 、杂质为最高 1% ,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 )
- 我国出口广柑鲜果一批,合同中规定品质的方法应该是
- 智慧职教: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 2我某出口公司向西欧某公司出口某商品一批,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合同中又规定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货物到后,买方出具了货物的质量检验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水分14%,杂质2.5%,并据此要求赔偿英镑的损失。试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