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素质测评加分时,二级学院表彰或学校通报表扬加()分
举一反三
- 德育素质测评加分时,二级学院表彰或学校通报表扬加()分。 A: 5 B: 10 C: 15 D: 20
- 德育素质测评加分时,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服务性公益活动,每次加( )分
- 德育素质测评加分时,经党团组织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按下列标准加分:学期担任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加( )分;担任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部长、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加( )分;担任分团委副书记、二级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加( )分;担任分团委委员、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加( )分。
- 德育素质测评加分时,学校大型活动或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每次加( )分。 A: 2-5 B: 5-7 C: 7-9 D: 9-11
- 能力素质测评加分时,参加二级学院文体活动加( )分/次。 A: 1-2 B: 2-3 C: 3-4 D: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