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1日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使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管理系统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的进出境关务和检务手续。()
举一反三
- 自2018年8月1日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使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管理系统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的进出境关务和检务手续。()
- 海关总署规定:自2018年()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使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管理系统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的进出境关务和检务手续。
- 海关总署规定:自2018年()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使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管理系统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的进出境关务和检务手续。 A: . 3月13日; B: . 4月14日; C: . 8月1日; D: . 10月1日;
- 海关总署规定:自2018年()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使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管理系统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的进出境关务和检务手续。 A: . 3月13日; B: . 4月14日; C: . 8月1日; D: . 10月1日;
-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A: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B: 进出口货物发货人 C: 进出口货物收货人 D: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