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举一反三
- ()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 关于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1/3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下列诉讼请求中,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A: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 B: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 C: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 D: 股东以实物出资,而市场价值变化导致实物贬值,公司要求补足出资的
- 冒名股东是指( )。 A: 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将其登记为股东 B: 实际出资人未征得他人同意,即将其登记为股东 C: 实际出资人征得他人同意后将其登记为股东 D: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协商后将其登记为股东
- 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