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19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35.6万元,合同约定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