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纳税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以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