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单选题】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 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 可以由原告指定 C. 可以由被告指定 D.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 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内容

    • 0

      关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期限的延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B: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C: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只能延长一次

    • 1

      举证期限可以通过( )的方式确定。 A: 法律规定 B: 法院指定 C: 当事人协商确定 D: 法院指定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报法院批准

    • 2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 ),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 3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 4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亦可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