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如果在散装货的交易合同中,没有规定溢短装数量和与使用“约”字的含义一样,均允许交货数量有5%的机动幅度。(信用证金额范围内)
举一反三
- 如果在散装货的交易合同中,没有规定溢短装数量和与使用“约”字的含义一样,允许交货数量5%的机动幅度。 ()
- 如果在散装货的交易合同中,没有规定溢短装数量或使用“约”字样,允许交货数量有5%的机动幅度。()
- 【判断题】在散装货的交易合同中,即使没有规定溢短装条款和“约”等文字,卖方实际交货数量仍可有5%的增减幅度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对“约”字和未规定数量溢短装量下,均允许交货数量有10%的机动幅度。(<br/>)
- 依据《UCP600》,信用证规定出口散装小麦,禁止分批装运,使用信用证结汇,信用证和买卖合同均允许货物溢短装,则卖方的交货数量可在5%以内浮动,但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