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的召集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在我国,关于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的召集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股东会一般有三种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对于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集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第一顺序召集人是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 B: 若第一顺序的召集人怠于行使召集职责,由监事会召集 C: 若第一顺序的召集人怠于行使召集职责,由股东会召集 D: 若第二顺序怠于行使,由具有一定表决权的股东召集
- 股东会一般有三种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对于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集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股东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 1/5以上董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B: 代表1/1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C: 定期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D: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下列有关股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直接自行召集股东会 B: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D: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