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答问中,如果明知别人盗羊却到官府告此人盗牛,告状人应当构成()。
告盗加赃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秦朝的法律答问中,如果明知别人盗羊却到官府告此人盗牛,告状人应当构成()。
- 《睡虎地秦萜竹简.法律答问》:“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何也?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简释上述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 下列犯罪中,属于秦朝“公室告”范围的是() A: 子盗父母 B: 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C: 贼杀伤 D: 盗他人
-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 秦汉时期,对于“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女及奴妾”等家庭内部的侵害行为,受害者本人无权提出控告,即使告到官府,官府也不应受理。这种行为称为: A: 公室告 B: 非公室告 C: 告 D: 劾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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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属于( ) A: 公罪 B: 公室告 C: 私罪 D: 非公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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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应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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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MOOC: 《法律答问》中有这样两段记载:“甲盗,赃值千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何论?同论。”“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论何也?毋论。”这两段区分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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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作为秦朝最主要的法律形式,篇名包括盗、贼、囚、捕、杂、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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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才能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