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两份。
举一反三
- 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两份。
- 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 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 )
-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计工作交接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B: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C: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D: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 下列各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 会计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另立账簿。 B: 移交清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以备存查。 C: 移交工作完成后,如有遗留问题原移交人员依然对移交前的会计事项负有法律责任。 D: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