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刑法》 第287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举一反三
-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 A: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罪以及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罪。 B: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以及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 C: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增加了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条款包括() A: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C: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 D: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罪
- 根据刑法第( )条的规定,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增加了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条款包括() A: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B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C: C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 D: D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罪
- 现行刑法规定的关于计算机犯罪的罪名有()。 A: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 D: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