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准确使用称呼语
    A: 一般称呼:男士不论其年龄大小与婚否,可统称为“先生”;女士则根据婚姻状况而定。已婚女子称“夫人”(太太),未婚女子称“小姐”。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宾,可称“小姐”或“女士”。以上称呼可以连同姓名,职衔,学位一起使用。如“史密斯先生”、“格林太太”、“布朗小姐”、“总裁先生”、“法官先生”、“卡特教授”、“基辛格博士先生”。
    B: 对地位较高的官方人士,一般指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及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应加上“阁下”二字,以示尊敬。如“部长阁下”、“总统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有些国家如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一般称职衔或先生。
    C: 对君主立宪国家,则应称皇帝、皇后,国王、王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为“殿下”。
    D: 在教会中的神职人员,可在其教会职称后,加先生或在其姓名后加职称,如“牧师先生”、“布鲁斯神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