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中包括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的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举一反三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规定,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级标准。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适用于()等地的土壤。 A: 农田 B: 茶园 C: 果园 D: 自然保护区
-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分类,下列属于Ⅲ类土壤的是()。 A: 茶园 B: 牧场 C: 林地 D: 蔬菜地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三类,其中Ⅰ类主要适用于: A: 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B: 一般农田 C: 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 D: 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规定,Ⅰ类土壤环境质量的pH标准值为大于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