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8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7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10月即行分居。198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199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李大明2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2、王丽娟继承的遗产,李大明有权分割吗?为什么?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吗?为什么?
举一反三
- 姓名李珍兰王丽高娟李倩张敏吴珍秀黄丽华刘秀成绩/m2.482.602.762.443.222.592.532.66
- 第27-29 题为套题: 陈丽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 万元,保险期限1 年,陈丽指定自己7 岁的女儿王晓为受益人,保险公司随即签发了保险单。3 个月后,陈丽带着王晓去海南旅游,不料途中发生车祸,母女二人双双遇难,陈丽尚有丈夫王昌、父亲陈勇、母亲刘娟。请根据具体情况回答问题: 若陈丽当场死亡,王晓则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则保险金( )。 A: 归王昌所有 B: 归陈勇所有 C: 归刘娟所有 D: 王昌、陈勇、刘娟各得1/3
- 王猛与顾丽协议离婚,二人有一子王清已经18周岁,现在高中学习,准备明年参加高考,王猛和顾丽对王清()。 A: 有继续抚养的义务 B: 没有抚养义务 C: 经王清提出要求才抚养 D: 经王猛、顾丽和王清协商一致才抚养
- 王某妻子早亡。王某有儿子王杰和女儿王丽,王杰有妻子和女儿王兰,王丽有丈夫和儿子李力。王杰因病死后,其妻与女儿王兰随王某生活一起。一天王丽遇车祸受重伤,王某得知消息后猝死。王某死后三小时王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王某有遗产20万,王丽有遗产10万。问:王某和王丽的遗产分别由谁来继承?理由如何?各继承多少?
- 本学期植物组织课程老师是() A: 王付娟 B: 金银利 C: 楚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