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职教: 被介绍时,应表现出愿意结识对方的诚意,目视对方,微笑致意。
举一反三
- 被介绍时,应表现出愿意结识对方的诚意,目视对方,微笑致意。与人交谈时,目光要亲切,与对方有交流,不得注视无关事物;视线不高于对方面部、不低于对方腰带,不斜视,不游移。
- 当被介绍时要表现出结识对方的热情,起立或欠身致意 A: 双目应该注视对方 B: 双目不要注视对方 C: 介绍完毕,握手问好 D: 直接握手问好
- 下列关于介绍他人时的要点,不正确的是()。 A: 作介绍时,介绍人应起立,行至被介绍人之间 B: 陈述的时间宜长不宜短 C: 作为被介绍者,应该表现出结识对方的热情 D: 介绍完毕,被介绍的双方应该互相以礼貌语言向对方问候或微笑点头致意
- 作为被介绍者,应该表现出结识对方的热情,均应一见如故。
- 下列行为符合志愿者交往礼仪的是() A: 介绍过程中先提介绍人的姓名 B: 别介绍时目视对方,微笑致意 C: 男性主动与女生握手 D: 握手时可手拿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