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他人时要掌握___的原则,即“尊者据后”。把___的一方介绍给___的一方,以表示对尊者的敬重之意。
身份、地位较低 优先权 身份、地位较为尊贵
举一反三
- 人数减少一方和人数较多一方之间的介绍,应遵循以下原则( )。 A: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B: 位卑者一方礼让位尊者一方,先介绍位卑者一方,后介绍位尊者一方 C: 尊者居后原则
- 在介绍他人时要掌握优先权的原则,即尊者居后,例如在介绍晚辈与长辈认识时,先把()介绍给()。 A: 晚辈 长辈 B: 长辈 晚辈
- 关于介绍,下列正确的说法有() A: 集体介绍,应把地位低的一方介绍给地位高的一方,把东道主一方介绍给客方。 B: 一方是集体,另一方是个人,应把个人介绍给集体,但个人一方尊者除外。 C: 在作集体介绍时,集体内部应先从尊者介绍起。 D: 在家里来客人,男主人是介绍人;商务场合应选择专业人士,如办公室主任来介绍。
- 介绍他人时,要遵循“尊者居后”的原则。
- 介绍他人时一般按尊者(),即“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原则,把较年轻的人介绍给较年长的人;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地位、身份低的人介绍给地位、身份高的人;把客人介绍给主人;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个人介绍给团体。
内容
- 0
在为他人介绍时,要遵循“尊者优先”的原则,即先把地位高者介绍给地位低者。
- 1
在为他人介绍时,要遵循“尊者优先”的原则,即先把职位高的人介绍给职位低的人。
- 2
为他人做介绍时,应遵循“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原则,先介绍位尊者,后介绍位卑者。
- 3
在为他人介绍时要遵循“尊者居先”的原则,即先将职位低的人介绍给职位高的人;将男士介绍给女士;将晚辈介绍给长辈,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
- 4
介绍他人时应遵循“尊者有优先了解权”的原则,要先将位高者介绍给位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