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减少一方和人数较多一方之间的介绍,应遵循以下原则( )。
A: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B: 位卑者一方礼让位尊者一方,先介绍位卑者一方,后介绍位尊者一方
C: 尊者居后原则
A: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B: 位卑者一方礼让位尊者一方,先介绍位卑者一方,后介绍位尊者一方
C: 尊者居后原则
举一反三
- 若被介绍者双方的身份、地位大致平等或难分高低时,应遵循“先少数后多数”的原则,即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个人,后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在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时,应由尊而卑逐一介绍。
- 为他人做介绍时,应遵循“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原则,先介绍位尊者,后介绍位卑者。
- 在介绍他人时要掌握___的原则,即“尊者据后”。把___的一方介绍给___的一方,以表示对尊者的敬重之意。
- 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A: 遵循“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 B: 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 C: 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D: 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E: 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 当两个集体互相介绍时,先把地位低的一方先介绍地位高的一方。所谓地位低的一方( )。 A: 指主方 B: 指客方 C: 哪方先到哪方是主方 D: 以上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