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举一反三
- 党组织不履行()或者履行(),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B: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C: 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 D: 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力
-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法人 B: 第一责任人 C: 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D: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A: 警告、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党内察看 D: 开除党籍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